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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文杰 / 刘新焱
短剧侵权案件办到比对阶段,桌面上常常同时开着小说原文、几十集短剧、对话文字稿和一份越拉越长的表格。律师一边暂停视频、截图、记时间点,一边回到小说里寻找对应段落。做完几十组比对后,表格已经铺满红字,自己觉得相似关系十分明显,交给别人看,却可能只得到一句:“内容太多,我还是没看懂。”
问题多半出在调色盘的编排上。
调色盘是网络文学与影视作品侵权案件中常见的比对材料。它把两部作品的相似内容并列呈现,帮助法庭判断被诉作品是否使用了原作的独创性表达。调色盘还要解决一个很实际的问题:让没有读过原文、没有完整追过短剧的人,在有限时间内理解人物关系、情节推进和相似内容的分量。
比对最怕版本混乱。同一篇网络小说可能存在连载版、修订版和从平台下载的版本;同一部短剧也可能有删减版、不同平台版本,集数和字幕并不完全一致。
制作前要确定双方各以哪一版为准。原作应留存完整文本、首次发表页面、作者和发布时间信息,并给正文设置连续页码。短剧应保存完整视频,记录作品名称、账号、链接、平台、集数及取证时间。对话文字稿可以方便查找,最终引用仍要回到原视频核对。
短剧每集只有一两分钟,标注不能停留在“第8集”。写成“第8集00:42—00:57”,法官才能迅速找到相关内容。视频后来下架时,这套编号也能让截图、录屏和文字稿继续对应。
直接从“情节一”开始,读者可能连人物是谁都分不清。调色盘前面可以用一页篇幅交代两部作品的主要人物、人物之间的关系、核心冲突和故事主线。
人物对应不能只写姓名变化。例如,原作中的“落魄书生”在短剧中改名为“新科状元”,还应继续说明两人是否具有相同的家庭关系、经历和行为动机。只换人物姓名说明不了多少,身份、关系以及由此发生的事件更值得比较。
这部分还可以简要列出主要情节的先后联系。假设两部作品都出现“饮品被下药—房间藏人—主角短信求救—制造已经服药的假象—借故离开现场”等连续安排,单个桥段未必具有较强独创性,前后衔接、发生顺序和人物选择却可能存在较为具体的相似。
这部分写得简明即可,不宜扩展成案件分析报告。读者先弄清人物和案情,后面逐项查看表格时才不至于反复回头查找。
调色盘中最常见的做法,是把相同词句标红。台词高度重合当然有价值,短剧改编却不一定保留小说原句。心理描写可能被转换为演员动作,几章内容也可能被压缩成一个场景。只盯着文字,小说情节被短剧使用的情况可能被遗漏。
一个比对点应尽量包含人物、场景、事件起因、发展和结果,并说明该情节在作品中的作用。比如,“女主被赶出家门”过于概括;若补充她与继子一同被逐、随后出现为继子消费可以获得返利的设定,并由此推动女主的事业线,情节就有了连续的因果关系。
情节编号也不宜切得太碎。同一场冲突被拆成十几句对话,看上去有十几个相似点,实际只对应一个事件。可以按“一个可独立理解的情节单元”编号,再在单元内部列出台词、动作和特殊细节。
一张便于查阅的调色盘,可以设置以下栏目:情节编号;原作内容及页码;短剧内容、集数与时间点;对应截图;相似内容概括;该情节在故事中的作用。
原作一栏不必整页复制,只截取能够说明问题的段落,前后文放在附件备查。短剧一栏应同时写明台词和画面动作。截图用于确认人物、场景和字幕,不能代替情节说明。相似内容概括应使用中性语言,避免每一行都写“完全抄袭”“高度雷同”。是否构成侵权,应结合全部比对内容交由法院判断。
表格中还可以增加“不作为主要相似点的内容”。遇到重生、协议结婚、豪门争斗等常见设定,可注明权利人并不单独就此主张权利,重点在于相关设定与特定人物关系、事件顺序和细节结合后形成的具体表达。把保护范围说明清楚,整份材料也会显得克制。
调色盘篇幅长,不一定意味着证明力强。大量证明力较弱的相似点会冲淡重点,还会给对方留下“题材套路相同”的答辩空间。
筛选时可以逐项追问:这一内容属于抽象主题还是具体表达?同类作品中是否普遍存在?表达方式是否受到现实条件限制?去掉人物姓名后,双方在事件因果和细节选择上还剩多少对应?它与前后情节之间是否存在连续关系?
与故事主线直接相关的主要情节应当放在前面,塑造人物关系的重要情节以及较为少见的特殊细节可以随后展开。普通寒暄、类型化台词和孤立的相似词句,可删除或降为辅助材料。
对差异也要如实记录。短剧新增人物、调整时代背景或改变结局,不会自动排除侵权;这些变化可能影响整体相似程度。调色盘如果只保留相似、刻意隐藏明显差异,可信度反而会下降。
截图和表格是经过整理的比对材料。提交时还应一并提供原作全文、发表证据、完整短剧录屏、视频文件、文字稿和取证说明。表格中的页码、集数、时间点,应当能够与原始证据逐一对应。
完成初稿后,最好交给一名没有参与制作的人阅读。让他在不打开原作和视频的情况下,复述两部作品的人物关系、故事主线以及三至五组主要相似情节。如果复述困难,通常说明基本案情没有交代清楚,情节切分过碎,或者表格放入了太多无关内容。
调色盘写得好不好,不能只看标了多少颜色。法官能够顺着页码、集数和时间点找到原始内容,并从中看清两部作品在哪些具体情节上相似,这份调色盘才算发挥了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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